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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第13类 - 军火烟火

    ¥1000

    服务说明企业或个人在其生产经营活动中,将其使用的商标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,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;在中国,商标注册是商标得到法律保护的前提,是确定商标专用权的法律依据。商标使用人一旦获准商标注册,就标志着获得了该商标的专用权,并受到法律

  • 第14类 - 珠宝钟表

    ¥1000

    服务说明企业或个人在其生产经营活动中,将其使用的商标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,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;在中国,商标注册是商标得到法律保护的前提,是确定商标专用权的法律依据。商标使用人一旦获准商标注册,就标志着获得了该商标的专用权,并受到法律

  • 第15类 - 乐器

    ¥1000

    服务说明企业或个人在其生产经营活动中,将其使用的商标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,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;在中国,商标注册是商标得到法律保护的前提,是确定商标专用权的法律依据。商标使用人一旦获准商标注册,就标志着获得了该商标的专用权,并受到法律

  • 第16类 - 办公用品

    ¥1000

    服务说明企业或个人在其生产经营活动中,将其使用的商标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,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;在中国,商标注册是商标得到法律保护的前提,是确定商标专用权的法律依据。商标使用人一旦获准商标注册,就标志着获得了该商标的专用权,并受到法律

  • 第17类 - 橡胶制品

    ¥1000

    服务说明企业或个人在其生产经营活动中,将其使用的商标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,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;在中国,商标注册是商标得到法律保护的前提,是确定商标专用权的法律依据。商标使用人一旦获准商标注册,就标志着获得了该商标的专用权,并受到法律

  • 第18类 - 皮革皮具

    ¥1000

    皮革和人造皮革;毛皮;行李箱和背包;雨伞和阳伞;手杖;鞭,马具和鞍具,动物用项圈、皮带和衣服。

  • 第19类 - 建筑材料

    ¥1000

    非金属的建筑材料;建筑用非金属刚性管;柏油,沥青;可移动非金属建筑物;非金属碑。

  • 第20类 - 家具

    ¥1000

    家具,镜子,相框;未加工或半加工的骨、角、象牙、鲸骨或珍珠母;贝壳;海泡石;黄琥珀,存储或运输用非金属容器。

  • 第21类 - 厨房洁具

    ¥1000

    家用或厨房用器具和容器;梳子和海绵;刷子(画笔除外);制刷材料;清洁用具;钢丝绒;未加工或半加工玻璃(建筑用玻璃除外);玻璃器皿、瓷器和陶器。

  • 第22类 - 绳网袋篷

    ¥1000

    “缆和绳;网;帐篷,遮篷和防水遮布;纺织品或合成纤维材料制遮蓬;帆;运输和贮存散装物用麻袋;衬垫和填充材料(纸或纸板、橡胶、塑料制除外);纺织用纤维原料及其替代品。”

  • 第23类 - 纱线丝

    ¥1000

    纺织用纱和线。

  • 第24类 - 布料床单

    ¥1000

    织物及其替代品;家庭日用纺织品;纺织品制或塑料制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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